國家能源局發布2021年2月全國電力安全生產情況
2021年2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平。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平;未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2月份,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持平。未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2月份,全國未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未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電力人身傷亡事故]
2月23日,大唐集團所屬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潮州電廠發生一起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電廠組織實施鍋爐空預器防堵灰改造工程,外委施工單位為北京華能達電力技術應用有限責任公司。在對2號爐B側空預器冷端密封手動盤車進行調整時,施工單位1名作業人員突然站起,頭部被擠壓在密封板與標尺之間,經搶救無效死亡。
注:以上統計數據執行《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599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國能安全〔2014〕205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單一供電城市電力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國能電安〔2013〕255號)。